
美国移民法允许美国公民为外国未婚夫(妻)申请K-1非移民签证前往美国结婚并为其申请美国绿卡。外国未婚夫(妻)持K-1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90天内,必须与为其提交I-129F表格的同一美国公民结婚。在以K-1非移民身份进入美国并在90天内与美国公民结婚后,外籍配偶可以申请美国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获得绿卡)。
美国公民申请未婚夫(妻)及其子女的签证类别
K1的孩子(未婚且未满21岁)可以跟随K1的父母一同移民美国,不需要为孩子提交一个单独的申请。K1的孩子被归类为K2非移民签证类别。即:
1. K1:美国公民申请未婚夫(妻)前往美国结婚的签证类别;
2. K2:美国公民申请未婚夫(妻)的未满21周岁未婚子女的签证类别。
为未婚夫(妻)申请K1未婚签证的要求
为未婚夫(妻)递交K1签证申请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你必须是美国公民;
2. 你和你的未婚夫(妻)在法律上是可以自由结婚,并打算在外国未婚夫(妻)进入美国后的90天内结婚;
3. 你和你的未婚夫(妻)在提交申请之前的2年内必须在线下见过面,除非你可以证明:
(1) 与未婚夫(妻)见面的要求违反了未婚夫(妻)的外国文化或社会习俗的严格和长期建立的习俗,并且传统安排的任何和所有方面都已经或将按照习俗或惯例得到满足;或
(2) 要求亲自见你的未婚夫(妻)会给你带来极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