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绿卡身份还是爱情?
这个问题通常是发生在F2B和F1申请人身上,即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申请超龄未婚子女。这两个类别都是有排期的,目前是6-7年。一旦选择和爱人在中国结婚,F2B就会失去移民受益人的资格。F1类别就需要转为F3,排期增加6-7年。
这些移民申请人常常是父母以F4、F3类别,或者其他劳工、投资类别移民拿到美国身份的,因为孩子超龄没有办法随同移民,所以在拿到绿卡身份后重新为子女递交移民申请的。
因为这些孩子已经年满21岁,在父母为他们递交的移民申请后,经常会出现需要“爱情与绿卡身份”的两难的选择 。
就上述问题来看,男友其实并没有欺骗女主,因为F2B这个类别,确实是不允许登记结婚的,但是允许是有事实婚姻的。可以同居和生孩子,未婚生的孩子可以申请加名在移民名额上,这个是不受影响的。
温馨提示
如果是F2B类别,切记在递交移民申请期间不要登记结婚,或者不要一离婚后,就马上递交申请,然后拿到绿卡后就马上回国和前妻/夫复婚,为TA递交移民签证,这样很容易让领事官怀疑移民目的的,有可能会出现补材料,甚至被拒签或者做豁免申请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