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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拟收7万美元:留学生留美路径的成本结构变了,现在该做这三件事

 

作者:侨梁出国Amy

发布日期:2026-10-09

 

时效提示:本文依据美国国土安全部2026年10月7日公布、10月8日刊载于《联邦公报》的拟议规则(NPRM,91 FR 64566,案卷号ICEB-2026-0100)整理。该规则尚未生效,公众意见期至2026年11月9日,最终规则可能修改金额、适用范围或整体搁置。EB-5投资额2027年调整的最终金额官方尚未公布。请以regulations.gov、federalregister.gov与uscis.gov的最新发布为准。

 
 

核心结论

 

10月7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一份针对F-1留学生OPT的拟议规则。先把最关键的一句说在前面:现在还没有人需要交这笔钱,但这份提案改变了留美路径的成本结构。

 

• 这是拟议规则通知(NPRM),不是已生效规则:《联邦公报》91 FR 64566,案卷号ICEB-2026-0100,由ICE主导修订8 CFR Part 214,公众意见期至2026年11月9日。

 

• 按次数计费、不看类型:首次OPT推荐7万美元,之后每次3万美元;STEM学生先普通OPT再延期,两次合计10万美元。

 

• 直接缴费方是学校:费用挂在DSO在SEVIS中的推荐上,提案允许学校把成本转给学生、学生整体或雇主。

 

• 不溯及既往:生效日前已批准并在进行的OPT不受影响;叠加DHS 8月提出的H-1B抽签类申请费103,265美元看,这条链每一环都在变贵。

 

一、7万美元怎么收:缴费方是学校,落点是DSO推荐

 

OPT的办理一直是两步:DSO在SEVIS中作出推荐,学生再向USCIS递交I-765申请工卡(EAD)。过去推荐不收费,学生只承担I-765申请费——在线470美元、纸本520美元。

 

提案把费用加在第一步,按“第几次”计算、不看OPT类型:毕业前OPT、毕业后OPT与STEM延期任何一种都算一次,生效日后首次7万美元,此后每次3万美元。

 

一个容易忽略的情形:若规则生效时你已在毕业后OPT阶段、之后才申请STEM延期,这次延期就是新规则下的第一次推荐,适用7万美元,而不是3万美元。

 

更关键的是付款方不等于承担方:提案允许学校自行决定费用来源,可向学生、学生整体或雇主收取。学生真正要问的不是申请费涨了多少,而是学校是否愿意处理这笔费用、最终由谁承担。

 

二、为什么是这个数字:DHS的两条理由与一句警告

 

DHS的理由有两条:一是加强OPT欺诈与滥用监管,包括虚假雇主、异常工作地点、“付费留美”等;二是保护本土就业,压缩企业借OPT获取低成本外国劳动力、绕开H-1B成本的空间。

 

提案还释放了更强的信号:DHS提示若不设置这笔费用,可能考虑终止OPT项目本身。按DHS数据,2024年约有20万名学生获得OPT工作授权——它一直是通往H-1B与雇主担保绿卡的第一座桥。

 

三、现在到底收不收:从NPRM到最终规则还有三步

 

从提案到生效还有三步:公众意见期(2026年10月8日至11月9日,通过regulations.gov提交并注明案卷号ICEB-2026-0100,信息收集意见至12月7日);DHS审查意见,可修改金额、调整适用范围或整体搁置;最后才是发布最终规则。

 

按业内对规则的通行分析,最终规则通常在公布后60天生效,已批准并正在进行的OPT不受影响。因此现阶段任何人以“代缴OPT新费用”为名收钱,都不成立。

 

行业反应也值得看:NAFSA公开反对,认为这会损害美国创新与经济增长;Fragomen提醒目前没有即时影响,但若按现版本落地,诉讼可能性较高。

 

四、留美路径成本对照表

 
环节 现行成本 提案/已提出变化 当前状态
首次OPT推荐(DSO在SEVIS作出) 0美元 70,000美元 拟议,未生效
之后每次OPT推荐(含STEM延期) 0美元 30,000美元 拟议,未生效
I-765工卡申请费 在线470/纸本520美元 未调整 现行有效
H-1B抽签类申请费(2026年8月提案) 按现行费率 103,265美元 拟议,未生效
H-1B十万美元费用(2025年9月公告) 不适用 100,000美元 已被两名联邦法官阻却
EB-5投资额(TEA/基建;其他项目) 800,000/1,050,000美元 2027-01-01起法定调整 现行有效,调整后金额未公布
 

这张表要横着看:从F-1到绿卡的整条链上,成本增加的不止一个环节。叠加后,雇主为一名初级雇员办理OPT转H-1B的政府性成本可能超过20万美元,还不含律师费。

 

五、留学生还有哪些路:并行准备而不是临时换道

 

OPT与H-1B并未取消。符合条件的人还可以按自身背景评估这几条路:

 

• Cap-exempt H-1B:高校与非营利研究机构及其关联机构的职位不受抽签名额限制。

 

• O-1: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的突出成就记录,举证重点是成就与同行认可。

 

• EB-1A与NIW:不依赖雇主担保,靠个人成就或国家利益论证,材料需要长期积累,越早开始越主动。

 

• EB-2/EB-3雇主担保:最常见路径,受工资标准、劳工证与排期共同影响;符合家庭关系条件的另有亲属或婚姻移民。

 

真正的变化在于:过去那条“留学到OPT到H-1B到雇主绿卡”的路线,越来越依赖学校、雇主、抽签、工资、排期与政策环境。只准备这一条路,身份安排会比较被动。

 

不确定该把重心放在哪一条?扫描网页右侧二维码或微信添加QLCG2014,把专业、学历与当前身份阶段告诉我们,先判断哪条路最现实。

 

六、EB-5为什么被放进比较:先划清两笔钱的性质

 

先划清性质:OPT的7万美元是身份或就业路径可能产生的费用,EB-5的80万美元是投资资本,两者不能直接比较;EB-5本身也有项目风险,需满足资金来源与就业创造要求。

 

但对已具备资产条件、长期留美目标明确的家庭,可以提前纳入对比:截至2026年10月签证公告,新法EB-5乡村20%、高失业10%、基建2%三类预留签证在双表继续Current,符合条件的也可评估I-526E与I-485双递交。

 

与其等OPT快结束、H-1B没抽中再找下一条路,不如更早把不同方案放到同一张时间线上比较。

 

七、现在最该做的三件事

 

7万美元会不会原样落地现在没有答案,但可以现在就做三件事:

 

• 重画时间线:标出OPT到期日、H-1B注册与抽签窗口、雇主担保启动节点。

 

• 标出依赖方:哪些环节依赖学校(DSO推荐)、依赖雇主(赞助与工资)、依赖抽签与排期(不可控)。

 

• 提前准备第二方案:Cap-exempt职位、O-1与NIW/EB-1A所需的论文、引用、评审与媒体报道都要时间积累;考虑EB-5的家庭可先做资金来源与项目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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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这份提案的意义,不在于7万美元会不会原样落地,而在于它确认了一个方向:依赖学校与雇主的留美环节正在被重新定价。政策会变,但提前准备的选择,往往比临近身份节点才找路要更多。

 

常见问题解答

 

Q1:OPT的7万美元现在就要交吗?

 

不需要。目前公布的是拟议规则通知(NPRM),刊载于《联邦公报》91 FR 64566,案卷号ICEB-2026-0100,由ICE主导修订8 CFR Part 214。公众意见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1月9日,涉及信息收集的意见截止2026年12月7日。在DHS审查意见并发布载明生效日的最终规则之前,OPT仍按现行规则办理,DSO推荐不收费,学生只需承担I-765工卡申请费(在线470美元、纸本520美元)。任何人以代缴OPT新费用为名收钱都不成立。

 

Q2:这笔钱由谁出?会不会转嫁给学生?

 

直接向政府缴费的是经SEVP认证的学校,缴费节点是DSO在SEVIS中作出OPT推荐之时,学校付款后USCIS才会处理EAD。但提案明确允许学校自行决定费用来源,可以向该名学生、向学生整体,或向接收该学生的雇主收取。所以真正要确认的是两件事:你所在的学校是否愿意处理这笔费用,以及最终由谁承担——这可能比申请费本身上涨影响更大。

 

Q3:STEM学生是不是一共要交10万美元?

 

按提案的计费口径,是的。费用按“第几次推荐”计算,不看OPT类型:毕业前OPT、毕业后OPT与STEM延期任何一种都算一次。生效日后的第一次推荐为7万美元,此后每次为3万美元。因此毕业后OPT加STEM延期合计10万美元;若毕业前也用过OPT,则为13万美元。另需注意,若规则生效时你已在毕业后OPT阶段,之后申请STEM延期,这次延期是新规则下的第一次推荐,适用7万美元。上述金额均不含I-765申请费。

 

Q4:我已经在OPT期间了,最终规则落地会不会影响我?

 

提案不溯及既往:在最终规则生效日之前已批准并正在进行的OPT不受影响,费用以生效日及之后作出的DSO推荐为触发点。按业内对规则的通行分析,最终规则通常在公布后60天生效。因此已经拿到EAD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学生,本段OPT不会被追溯收费;需要留意的是生效日之后是否还要申请新的OPT或STEM延期。

 

Q5:费用是按学校算还是按学生算?换学校要重新付吗?

 

提案文本以“同一所学校为同一名学生作出的推荐”为计费口径:首次推荐7万美元,此后同一所学校为同一名学生作出的每次后续推荐3万美元,具体如何适用于转学等情形,需以最终规则文本为准。同时提案规定退款仅限于EAD被拒或未签发的情形,且按现行法律DHS不能留存该款项,费用将进入美国财政部一般基金。

 

Q6:公众意见怎么提交?留学生本人可以提交吗?

 

可以。任何人都能通过 regulations.gov 提交,检索案卷号ICEB-2026-0100后在该规则页面点击评论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美东时间23:59;评论需使用英文或附英文译本,并说明针对哪一部分、建议如何修改及理由。涉及信息收集的意见截止日为2026年12月7日。提交意见不改变个人申请状态,也不能替代个案咨询。

 

Q7:如果OPT真的变贵甚至取消,还有哪些合法留美路径?

 

OPT与H-1B本身并未取消。此外可依个人背景评估:Cap-exempt H-1B(高校、非营利研究机构及其关联机构的职位不受抽签名额限制)、O-1(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的突出成就)、EB-1A与NIW(不依赖雇主担保,但材料需要长期积累)、EB-2/EB-3雇主担保(受工资标准、劳工证与排期影响),以及符合家庭关系条件时的亲属或婚姻移民。关键是把主路径与第二方案放在同一张时间线上,而不是等到身份到期前才开始找路。

 

Q8:EB-5的80万美元和OPT的7万美元可以直接比较吗?

 

不能直接比较。OPT的7万美元是身份或就业路径可能产生的费用;EB-5的80万美元是投资资本,性质不同,且EB-5存在项目风险,需要满足资金来源与就业创造等法定要求。但对已具备资产条件、长期留美目标明确的家庭,可以提前把EB-5纳入方案比较:截至2026年10月签证公告,乡村20%、高失业10%、基建2%三类预留签证在双表继续Current;TEA或基建项目最低投资额为80万美元,其他项目105万美元,并自2027年1月1日起进入法定投资金额调整机制,调整后的最终金额官方尚未公布。

 

免责声明

 

本文基于2026年10月9日前可获取的公开信息整理,数据来源包括《联邦公报》拟议规则文本(91 FR 64566,案卷号ICEB-2026-0100)、DHS公告、NAFSA公开声明、行业律所分析以及美国国务院2026年10月签证公告,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该规则尚未生效,最终规则可能修改金额、适用范围或整体搁置,并可能面临司法挑战;H-1B相关费用与EB-5投资额调整的最终金额以官方公布为准。具体规划请结合个人专业、学历、身份阶段与时间安排咨询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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